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處務規程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護照製發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內護照與加簽申請之審理及發。 二、護照櫃檯、領務大廳之規劃及管理。 三、護照製發業務之規劃及統計分析。 四、護照之儲存、管理及配發。 五、護照申請書複核及掃描建檔。 六、加持第二本普通護照及其他護照製發之管理。 七、其他有關護照製發相關業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