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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102.06.07訂定)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機關依本通則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駐外機構人員之任免遷調,於洽商或知會外交部後,應由外交部給予適當名義或同意以本職職稱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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