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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組織規程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處設各組、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企劃組:森林資源運用及經營計畫等綜合事項。 二、生產組:育林、生產計畫及產品供銷等事項。 三、育樂組:森林遊樂事業規劃、推廣、維護及經營管理等事項。 四、勞工安全衛生組: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劃及職業災害處理等事項。 五、行政室:文書、印信、出納、庶務、財產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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