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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甄訓記者接待人員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記者接待人員以曾服務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或軍團級以上新聞單位之備役軍官為優先甄選對象,並依服役期間所佔職缺,區分為國內、外記者之接待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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