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鐵路運輸管制權責,區分如下: 一、聯合運輸指揮部:負責鐵路運輸作業運案之管制。依國軍各單位鐵路運輸之需求,訂定配運計畫,完成運量與運能之獲得及運用。 二、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鐵):配合軍事運輸納入管制,負責鐵路運輸輸具整備作業。 三、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鐵):配合軍事運輸納入管制,負責高速鐵路運輸輸具整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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