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第十八條所稱戰費,指動員實施階段,供軍事動員及行政動員所需之戰時預算。
  2. 本法第十八條所稱預算轉換,指各級政府將平時預算轉換為戰時預算,並停減急需支出,移由行政院統一調度,支援軍事作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