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 3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醫務企管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院經營策略規劃、風險管理推動及醫院評鑑等相關業務。 二、門診、住院病人診療與手術醫療之轉介、醫療體系整合、疾病分類、醫療資訊與費用分析管理、醫事人員績效管理及研考、企劃、法制作業。 三、其他有關醫務企管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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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企管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院經營策略規劃、風險管理推動及醫院評鑑等相關業務。 二、門診、住院病人診療與手術醫療之轉介、醫療體系整合、疾病分類、醫療資訊與費用分析管理、醫事人員績效管理及研考、企劃、法制作業。 三、其他有關醫務企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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