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所屬各機關會計室組織及辦事要點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會計室之職掌如左: 一 關於核編概算、預算、決算事項。 二 關於預算內款項依法流用及保留之處理事項。 三 關於設計會計制度事項。 四 關於審核原始憑證事項。 五 關於核簽收支憑證事項。 六 關於製具記帳憑證事項。 七 關於登記帳冊事項。 八 關於編送會計報告事項。 九 關於所屬機關會計報告之審核、登記、彙編事項。 十 關於所屬機關會計事務之指導、監督事項。 十一 關於會同監驗、監標事項。 十二 關於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滅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事項。 十三 其他有關歲計、會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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