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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公務機密維護注意事項 第 3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十四、本院員工於每日下班前應自行注意檢收公文資料表冊,妥存公文櫃屜及注意關鎖,並實施必要之檢查,提高保密警覺,養成良好保密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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