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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替代役役男服勤及生活管理注意事項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管理權責 (一)人事處:統籌役男一般性管理事務及負責役男下勤後之生活管理工作。 (二)秘書處:役男相關經費之發及與役男相關之財務及勞務採購工作。 (三)會計處:役男經費審核工作。 (四)各服勤單位:役男勤務分派、工作指導、服勤管理(含差假)及考核工作。 (五)宿舍管理人員:協助本院役男下勤後之生活管理(含早晚點名、內務檢查、維護宿舍安全、夜間疾病看護、緊急事件通報、每月召開役男住宿、管理協調會等備勤時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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