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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線指示申請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都發局發之建築線指示圖副本,實施時應依現地測量標示為準;地籍套繪圖僅供參考,不作經界依據。 分區界線不明確時,經都發局認定有查證必要,得將該申請案件予以駁回地籍測量分割確定後再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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