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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局置主任秘書、組長、副組長、專門委員、室主任、科長、秘書、稽、分析師、專員、設計師、管理師、科員、助理設計師、助理管理師、辦事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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