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洋菸洋酒管理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條規定人員申購免稅洋菸洋酒,應持同身分證明文件,填具申購單,向公賣局指定之分局請購。每人每月以洋酒十瓶、洋菸四十包為限,各館館長加一倍供應。 前項申購單格式由公賣局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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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規定人員申購免稅洋菸洋酒,應持同身分證明文件,填具申購單,向公賣局指定之分局請購。每人每月以洋酒十瓶、洋菸四十包為限,各館館長加一倍供應。 前項申購單格式由公賣局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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