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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資金融通辦法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農業行庫之金融機構亦得對農會、漁會辦理緊急融通或參與農業行庫之聯貸,其作業方式準用本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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