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信用合作社業務區域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信用合作社依第六條申請擴大業務區域,應取得總社位於跨區縣市所在地之信用合作社同意。
  2. 本辦法所稱之跨區係指依第六條申請擴大業務區域之情形。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