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9條,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以下政策和作業程序: 1. 組織規程或管理章則:確定組織系統、單位職掌、業務範圍和授權和分層負責辦法。 2. 相關業務規範和處理手冊:包括對使用者和特約機構資料保密管理、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的管理、會計和財務報表編製流程、總務、資訊、人事的管理、對外資訊揭露作業的管理、金融檢查報告的管理、金融消費者保護的管理、委外作業的管理、使用者和特約機構身分確認的管理、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國內外小額匯兌業務的管理、資訊系統和安全控管作業的管理、資訊單位和資訊系統使用單位權責劃分的管理、重大偶發事件的處理機制,以及防制洗錢和打擊資恐的機制及相關法令的遵循管理。 3. 審計委員會的管理:如果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設置審計委員會,其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括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的管理。 此外,根據第一項的規定,制定、修訂或廢止各種作業和管理章則時,必要時應有法令遵循、內部稽核和風險管理單位等相關單位的參與。 參考資料: -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金管會法規資料庫,最新修訂日期:1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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