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設左列各組: 一、採編組:掌理圖書徵集、選購、登記、分類、編目及交換事項。 二、閱覽典藏組:掌理金石、輿圖、文獻、圖書、資料之庋藏、互借、圖書資料陳列、閱覽、出借及閱讀指導等事項。 三、參考服務組:掌理對讀者提供國內外各種資料與諮詢之答覆,編製各種專題目錄等事項。 四、推廣輔導組:掌理調查、統計、研究、視察、輔導、推廣及館際連繫等事項。 五、總務組:掌理文書、庶務、財物管理、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之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