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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置分館長一人,職位列第九至第十一職等,受國立中央圖書館館長之指揮、監督,綜理分館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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