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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置人事管理員一人,職位列第五至第七職等,依法律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及人事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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