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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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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每學期應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均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其指派委員或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本會之決議,以過半數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本會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出席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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