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事細則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及生涯輔導組,分四科辦事。 二、公共參與組,分三科辦事。 三、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分四科辦事。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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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及生涯輔導組,分四科辦事。 二、公共參與組,分三科辦事。 三、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分四科辦事。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政風室。 七、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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