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大學規程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大學教務處得分設註冊、課務、出版三組、研究生人數在三百名以上者,得另設研究生教務組,各置主任一人,編審、組員、辦事員、書記若干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