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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學校違反本辦法或其他法令有關招收大陸地區學生之規定者,本部得視情節輕重,予以糾正、限期改善或調整其招收大陸地區學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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