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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民中學畢(結)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參加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或專科學校五年制相關科組一年級甄審入學: 一、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各職類或國際科技展覽成績優異,分別獲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並持有證明。 二、參加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勞工局以上機關主、協辦之全國性技藝技能競賽,獲優勝或佳作以上名次。 三、參加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績優且獲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 四、參加各縣(市)政府主辦,並報經教育部備查之技藝技能競賽及科學展覽,獲優勝名次。 五、領有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六、應屆畢(結)業生技藝教育學程成績優良。 七、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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