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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幼兒園在職人員符合前條規定之資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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