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職掌介派遷調進修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部、直轄市政府與所屬機關(單位)所置軍訓教官之職掌、介派、遷調及進修,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