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計畫主持人不服成效評鑑結果者,應於不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駁回續辦申請而依法提起訴訴願時,一併主張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