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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服務以學校在學學生為對象。 學校規劃辦理本服務時,應充分告知家長資訊,儘量配合一般家長上班時間,並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不得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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