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編班推動委員會應規劃評鑑制度,評鑑各國中小常態編班執行成效,並於每學年度結束前提出報告。
  2. 編班推動委員會得依前項評鑑報告,針對各校之執行成效,建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獎懲。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