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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補習教育規程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民補習學校暨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補習學校之教學科目及每週教學時數,專科以上進修補習學校之教學科目及學分數,均參照同級同類學校之課程標準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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