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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學校結業生資格考驗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資格考驗時,應組織「補習學校結業生資格考驗委員會」。其委員會之組織,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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