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 第 3 條
快速跳轉
一般檢測之年齡、項目及順序如下: 一、十歲以上未滿二十三歲者: (一)身體組成:身體質量指數及腰臀圍比。 (二)瞬發力:立定跳遠。 (三)肌力及肌耐力:仰臥捲腹。 (四)柔軟度:坐姿體前彎。 (五)心肺耐力:跑走或漸速耐力折返跑。 二、二十三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 (一)身體組成:身體質量指數及腰臀圍比。 (二)心肺耐力:登階測驗。 (三)肌力及肌耐力:仰臥捲腹。 (四)柔軟度:坐姿體前彎。 三、六十五歲以上者: (一)身體組成:身體質量指數及腰臀圍比。 (二)肌力及肌耐力:肱二頭肌手臂屈舉及椅子坐立。 (三)心肺耐力:原地抬膝踏步。 (四)柔軟度:抓背測驗及椅子坐姿體前彎。 (五)平衡能力:椅子坐起繞物及開眼單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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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第3條的規定,國民體適能檢測包含多個項目,每個項目都有詳細的測試方法和計算方式。以下是每個項目的解釋: 1. 身體質量指數(BMI):將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計算出的數值即為身體質量指數。 2. 腰臀圍比:使用布尺測量腰圍和臀圍的數值,將腰圍除以臀圍取平均值。 3. 屈膝仰臥起坐:在一分鐘內,以合適的姿勢進行仰臥起坐動作,統計完成的次數。 4. 坐姿體前彎:以合適的姿勢進行坐姿體前彎動作,在指定的時間內完成動作兩次,取最佳值記錄。 5. 立定跳遠:以合適的姿勢進行跳躍動作,從起跳線到跳躍距離點為止的距離即為成績,進行兩次測試,取最佳值記錄。 6. 跑走:以合適的姿勢進行長跑或快步走,根據不同年齡和性別設定不同的跑步距離,記錄完成距離所需的時間。 7. 登階:在三分鐘內,配合節拍進行登階運動,在指定的時間內測量脈搏數,根據測得的脈搏數計算心肺耐力指數。 8. 肱二頭肌手臂屈舉:以指定的重量進行手臂屈舉動作,在三十秒內盡量完成次數。 9. 椅子坐立:在三十秒內盡量完成從坐下到起立的動作次數。 10. 抓背:測量雙手中指間的距離。 11. 椅子坐姿體前彎:在指定的方式下測量鞋面最上緣和中指間的距離,進行兩次測試,取最佳值記錄。 12. 原地抬膝踏步:在二分鐘內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抬膝踏步,記錄右腳抬起的次數。 13. 椅子坐起繞物:在最快的時間下站起來繞過障礙物並回到原位坐下,記錄所需時間。 14. 開眼單足立:以特定的姿勢進行單足立,記錄能夠保持平衡的時間。 以上是國民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第3條裡頭各項目的詳細解釋。參考資料為「國民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衛生福利部)可供查閱相關更詳細的內容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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