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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資格遴選介派遷調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新進軍訓教官之遴選,由本部會同國防部代表組成軍訓教官遴選小組,其任務如下: 一、審議遴選計畫、簡章之訂定及變更事項。 二、審議試務協調、變更及停辦事項。 三、審議錄取員額及成績基準事項。 四、審議其他有關軍訓教官遴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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