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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戒治所辦事細則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所設所務委員會,由所長、秘書及各主管人員組成之。 所務委員會之召開,應依所務委員會會議規則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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