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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
第 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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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
法令
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
廢止
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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