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氣調節系統電表及線路裝置規則(91.07.17 訂定)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 空調電表組應裝置於空調系統回路電源側,並應包括有關空調系統器具;如冷凍主機分散數處,得分開設置分表,但其個別計量應予合計為一數處理。
- 前項空調電表組及分表應置於便利抄表及封印之處,並應配裝封印鎖;表箱應經防鏽處理,正面應標示「空調電表」字樣。
- 高壓空調分表裝置單線圖範例,如附圖一;低壓空調分表裝置單線圖範例,如附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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