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經濟部鼓勵產業發展國際品牌獎勵補助及輔導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臺灣品牌企業參與臺灣精品選拔之資格條件如下: 一、企業製造或研發單位設於國內。 二、企業之產品為上市未滿三年之量產工業產品,且已申請或已取得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認(驗)證或同等級國際認(驗)證。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