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商業會計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其範圍依商業登記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2. 本法所稱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係指商業從事會計事項之辨認、衡量、記載、分類、彙總,及據以編製財務報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