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繳費人,其繳費通知單應載明水質水量保護區名稱、繳費人姓名或名稱、地址、取用水量、用水標的、費率、繳費金額、繳費截止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項,其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第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繳費人,其繳費通知單應載明水質水量保護區名稱、繳費人姓名或名稱、地址、取用水量、用水標的、費率、繳費金額、繳費截止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項,其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