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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災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淹水潛勢圖之製作方法及程序,依淹水潛勢圖製作手冊內容辦理。
  2. 前項淹水潛勢圖製作手冊,經濟部得會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之,其內容應包括限制條件及使用說明之方式。
  3. 前項使用說明應述明淹水潛勢圖基於設計降雨條件、特定地形地貌資料及水理模式演算所繪製,參考使用時應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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