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政條例施行細則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鹽在儲存及運輸途中所發生之損耗,由鹽政機關核定之。 鹽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遭受散失時,應取具當地行政、警察機關證明鹽政或鹽政機關派員查勘屬實,報請經濟部核屬不可抗力者,准照實損鹽量註銷。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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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在儲存及運輸途中所發生之損耗,由鹽政機關核定之。 鹽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遭受散失時,應取具當地行政、警察機關證明鹽政或鹽政機關派員查勘屬實,報請經濟部核屬不可抗力者,准照實損鹽量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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