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前條第三項之資金成本率,以下列公式計算之: 資金成本率=付息負債資金成本率×(付息負債÷(付息負債+業主權益))+業主權益資金成本率×(業主權益÷(付息負債+業主權益))。
  2. 前項付息負債資金成本率,指事業實際之加權平均借款利率。
  3. 第一項業主權益資金成本率,指中央銀行公告之五大銀行一年期平均存款利率,加計基準風險貼水後,除以(1-有效稅率);基準風險貼水以百分之三點七計算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