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公用售電業購售電能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 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公用售電業違反本辦法之規定,而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查
核
、檢查之情事,中央
主管機關
應依本條例
第二十一條
規定處以
罰鍰
。
公用售電業違反本辦法之規定,未能提供、申報或未按時提供、申報資料,或提供、申報不實,或未配合補充說明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本條例
第二十二條
規定處以罰鍰。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