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設置非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業務報表申報及查核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2. 本辦法業務報表申報之查及其他相關業務委任經濟部能源署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