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政局組織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航政局第一科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機要及考績事項。 二、關於收發文件及保管案卷事項。 三、關於公布局令事項。 四、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五、關於本局及辦事處經費之預算、決算及出納事項。 六、關於編製統計報告事項。 七、關於本局庶務事項。 八、其他不屬於第二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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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局第一科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機要及考績事項。 二、關於收發文件及保管案卷事項。 三、關於公布局令事項。 四、關於典守印信事項。 五、關於本局及辦事處經費之預算、決算及出納事項。 六、關於編製統計報告事項。 七、關於本局庶務事項。 八、其他不屬於第二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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