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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民間投資案之辦理與協調、市場分析與運輸規劃、工程與營運介面之整合、運務及行車安全之規劃、履勘、財務規劃等事項。 二、路線、結構、土木、測量、位置控制、建築、橋樑、隧道、水電空調、景觀之規劃、分析、設計、施工技術支援等事項。 三、電力、電車線、號誌、通訊、通風、車輛及相關維修廠站設備等之規劃、設計、施工技術支援等事項。 四、發包、訂約、合約管理與查、工地安全衛生、工程爭訟、計畫管制、品質管制、工程驗收、竣工結算等工程管理事項。 五、用地禁限建及都市計畫擬定與變更之規劃、用地徵撥、價購、路權土地登記、圖籍及產權管理;土地規劃利用及開發等事項。 六、軌道工程及其他介面工程之規劃設計、技術標準與規範擬定及審查、技術介面整合、系統整合測試、環境保護、型態管理及其他技術開發、訓練等事項。 七、工程資訊系統建置、網路建置與管理、技術文件管理、資訊技術支援、硬體維護及資訊管理、訓練等事項。 八、其他高速鐵路及捷運系統建設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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