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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分局各項業務之權責劃分,依分層負責明細表辦理。
  2. 本分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分局擬訂,報請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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