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文書收發、繕校、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理及檔案、書籍之管理事項。 二、現金出納之收支及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事項。 三、技工、駕駛及工友之管理事項。 四、車輛、器材設備之管理與修護事項。 五、財物購置、房屋修繕及辦公室設施之管理事項。 六、土地、財產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 七、員工薪給之製發事項。 八、公勞健保費用、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提撥等之計算與繳納事項。 九、行政革新、為民服務工作之推動及研考事項。 十、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 十一、本處大事紀之蒐集及會報處理事項。 十二、電腦資訊業務之推動及管理事項。 十三、各遊憩據點營運收支之執行及稽核事項。 十四、其它不屬各課室掌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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