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電訊中心辦事細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經指派擔任勞工安全衛生室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劃及執行。 三、職業災害處理。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蒐集。 五、安全衛生宣傳。 六、辦理勞工健康檢查。 七、轄區環境品質監測。 八、其他交辦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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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指派擔任勞工安全衛生室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劃及執行。 三、職業災害處理。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蒐集。 五、安全衛生宣傳。 六、辦理勞工健康檢查。 七、轄區環境品質監測。 八、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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