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 二、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之處理。 三、政風興革建議。 四、政風考核獎懲建議。 五、公務機密維護。 六、危害或破壞本處事件之預防及陳情、請願之協助處理。 七、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查。 八、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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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 二、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之處理。 三、政風興革建議。 四、政風考核獎懲建議。 五、公務機密維護。 六、危害或破壞本處事件之預防及陳情、請願之協助處理。 七、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審查。 八、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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